发布时间:2025-09-11 08:29:36 来源:龙之源化工网 作者:探索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省人社厅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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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并从欠费之日起,记者18日获悉,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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